國會將在本月將法案返回給財政部,財政部可能會根據其要求審查法案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如可能被某些人利用避稅的漏洞等。防止使用被提名人接受遺產遺贈就是這樣一個例子。該草案將允許遺贈受益人分期支付稅款,以減輕他們的負擔。頌邁表示,房地產稅將是遺產稅之後,稅務改革的下一個大動作。財政部經濟處早些時候提議對未開發土地和商業用途土地徵收最高稅率4%的稅收。未開發的土地,稅率每3年翻一倍,但不超過4%的最高稅率,徵稅基準為土地評估價值。農業用途土地的最高稅率為0.5%,而住宅用土地的最高稅率是1%。
據公共債務管理辦公室債券市場顧問素逸表示,在遺產稅、房地產稅、消費稅改革之後,增值稅可以有所上漲。稅務改革旨在促進泰國社會公平,縮小貧富差距,促進國家經濟發展,是臨時政府日程的核心內容。
目前,泰國各界認為徵收遺產稅非常有必要,並不是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而是為了縮小社會上的貧富差距。因為有些人一出生不必工作就有花不完的錢,也不必繳稅,只要花祖輩留下的遺產即可。而在泰國占有人口80%的工人卻連買房子的錢都沒有。徵收土地稅和遺產稅可以改變社會,進行土地改革,因為擁有土地多的人就會考慮到稅收的負擔,並考慮以較低的價格出售所擁有的土地,從而讓更多的人擁有自己的土地,那些荒廢不開發的土地也能夠得到有效利用,經濟價值也就能夠體現出來。